close

問、一般電動車有那些,如何區分?

 

答:目前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:電動車,包含電動機車、以及電動自行車、電動輔助自行車等,主要以馬力及行駛速率作區分,其歸類如下:

一、機車部分:

()大型重型機車:

    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40馬力(HP)之二輪機車。

 

(二)普通重型機車:

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5馬力且在40馬力(HP)以下之二輪機車。

 

(三)普通輕型機車:

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在5馬力(HP)以下、1.34馬力(電動機功率一千瓦)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1.34馬力(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),且最大行駛速率逾每小時45公里之二輪機車。(※最常見市售款式)
 
()小型輕型機車:

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1.34馬力(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),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45公里以下之二輪機車。(※最常見市售款式)

 

二、自行車部分:

()電動輔助自行車:指經型式審驗合格,以人力為主,電力為輔,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,且車重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。

    車身明顯處貼有黃色閃電合格標章。

 

()電動自行車:指經型式審驗合格,以電力為主,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,且車重(不含電池)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。

車身明顯處貼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OEQDX67 的頭像
    OEQDX67

    OEQDX67的部落格

    OEQDX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